|
龙岩市科学技术协会 >> 锟斤拷锟斤拷通知 |
【关闭窗口】 |
关于参加和观摩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|
发布人:zhj 发布时间:2016/7/27 浏览次数:921 |
关于参加和观摩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科协、教育局,市直中小学校:
根据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《关于组队参加和观摩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》(闽科协青发〔2016〕19号)精神,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16年8月13日-19日在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举行。我市长汀二中郭志贞老师的“蔗糖飘香——客家古法红糖探寻”、武平一中蓝伟文老师的“初识‘双刃剑’——危险化学品及其消防主题科普教育方案”和长汀实验小学梁春火老师的“开尔文滴水起电机与‘欹器’、‘公道杯’的完美融合——新颖无源电场水制取机”项目入围全国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终评活动;龙岩二中学生黄昕怡的“不用充电手机装置”获得创意之星奖,应邀参加大赛观摩学习交流活动。现将我市相关人员参加终评活动,以及赴上海观摩学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:请入围参加终评活动项目的选手和创意之星奖获奖作者认真按照省《通知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,并按时前往参赛地点报到。所在学校要在作品制作、参赛注册与往返差旅等费用上给予保证。
二、观摩:为增进学习和交流,提高我市竞赛水平,市科协将组织部分科教工作者与科技辅导员骨干赴上海开展观摩、学习和交流活动。请各县(市、区)、市属中小学校于7月25日前填写观摩人员信息反馈表(见附件),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市科协普宣部 (405533786@qq.com)。
三、费用:参赛选手报到时需要交纳注册费,学生每人600元,科技辅导员每人1200元,创意之星奖”获奖选手无需缴纳注册费。参赛选手与观摩人员的出差费用(包括注册费)由所在单位负责。
联系人:张贺捷 电子邮箱:
电 话:3213031、13313990603
附件: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观摩信息反馈表
龙岩市科学技术协会 龙岩市教育局
2016年7月20日
关于参加和观摩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(岩科协发〔2016〕 号).doc;
|
|
|
|